第七章 谈笑渴饮匈奴血(一) (第2/2页)
“来不及了。”曾溢阳静静的听了下,然后转身对队长朝杰道:“匈奴追上来了。我们的战马耐力不足,而且匈奴一般都是有两匹马交换着追赶,跑是跑不了了,准备迎敌吧”说着,区下背上的长弓。这次出击,每个队伍中,都有十多名非常擅长弓箭的士兵没有配发弩,他们的任务就是以秦弓的射程和精度优势去狙杀匈奴将领。
“混蛋!”朝杰大骂一声,挥手给了后面一个拔出剑来的新兵一马鞭:“接敌之后再用剑,现在上弩。新兵们,看好你们的脖子!和匈奴作战时,他们会把我们当猎物来杀,而且近战时,要么用段刀,要么干脆什么都不用,直接扭断你的脖子,这是他们跟狼学来的!”
“抢我的东西出来卖弄,羞不羞?”曾溢阳笑着对朝杰道。他们是一起出生入死过很多次的兄弟,自然没什么礼数,一扬手,带着十五个弓箭手退到了后列。此时,匈奴的骑兵已经出现了远处的地平线上。
“五百步,匈奴八百人,出击!”朝杰率先带领部下四百多人迎头冲了上去。如果匈奴是几千人的匈奴大队人马,他才会采用“拖刀”战术在这里和匈奴展开游击。但如果匈奴是自己三倍之下,他还真不怕什么。那些花哨的战术也就是无聊作者写写玩的,敌人哪里有那么容易被你耍着玩?战场相见,尤其是对付匈奴这种悍不畏死的战士,硬砍死杀才是王道!当然,匈奴铁骑也不是谁想砍就能砍的菜,他们鄙视精巧的东西,崇尚最简单最直接的厮杀,而且战术非常简单,并毫不在乎自己的生死。如果天下军队都像匈奴大军这样凶悍,料他秦三世也没有想吞并天下的雄心了。
随着一阵例行的弓箭射击,两方人马就从正面撞在了一起,没有丝毫的花俏可言,完全是以命博命的厮杀。剑进匈奴身后,就立刻被匈奴弯刀割破喉咙。在这里,老兵和新兵的唯一区别就是老兵知道去挨哪一刀能让自己活下去,而新兵则是怎么刺杀才能让自己在被砍死之前,拉个敌人来垫背!
男人,之所以可以成为战士,就在于他在战场之上,可以完全忘记自己的生死,忘记除了刀剑外的一切。
一阵血鱼飘过,两支骑兵部队转眼间错身为过,只留下百多匹失去主人的战马徘徊在主人的身边,不断的舔着主人逐渐冷去的脸,只是它的主人,再也不能站起来,抚mo着它,给它洗澡,随它驰骋了。
没有任何停顿,在错身而过百多步之后,双方几乎同时勒住战马,转身再次狠狠的冲向对方。
匈奴将领心中大喜,秦军虽然战斗力极为强悍,可是要这么冲锋下去,就是硬耗也能耗死他们!可就在他的战马冲出不到十步,一支锋利的箭镞准确的飞向他的后心,瞬间穿破他薄薄的兽皮衣服,把他钉在了马背上。